首届中国传统宗教泥塑造像技艺大赛实施细则

一、大赛名称:首届中国传统宗教泥塑造像技艺大赛

二、主办单位: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福建办事处

四、大赛地点:莆田工艺美术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塘头—“沈海高速公路”莆田出口200米处

五、参赛对象:全国各地各族从事传统宗教泥塑造像创作的艺术家。

六、大赛题材:参赛作品主题自选,形式不限,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公共道德和宗教仪轨。

七、作品规格:不低于60CM,不高于150cm。

八、大赛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至4月20日上午。

九、报名期限:2014年1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

十、报名方式: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工业园区“家更美”国际名贵木材交易中心四楼 “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福建办事处”首届中国传统宗教泥塑造像技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50251680;邮箱: yg699@vip.qq.com

十一、报名须知:报名者应按报名方式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近年创作过的宗教泥塑造像作品彩照三幅并索取“参赛报名表”,而后将填好的“参赛报名表”(附本人2寸白底彩照及其电子版)和参赛作品设计稿的正视图、侧视图及立体透视效果图(A4规格图低,手绘或电脑喷绘皆可;并附上“创作理念说明书”及“参赛申明表”:申明作品系原创并无抄袭及公开发表)提交大赛组委会。

十二、遴选程序:1、资料初审: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赛者报名资料是否齐备;2、资格审定:由主办单位组织审议报名材料后,确定参赛人选,并于2014年4月7日前公布名单并通知参赛者。

十三、备供需知:1、承办方提供造像泥料、工作台、工作椅、电源插座;2、参赛工具、扎骨架材料及零配件等自备。3、承办方提供参赛选手往返路费及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用(随行人员及亲友按每位2000元收费)。

十四、现场监督:主办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拥有对争议事项的最后决定权。

十五、奖项设置:大赛拟评选特别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共四个奖项,获奖证书由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盖章: 1、特别金奖:①特别金奖占参赛总人数的10%,奖金每人20000元,并颁发奖牌及作品获奖证书一份。②破格授予“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大师(宗教泥塑造像)”荣誉证书。2、金奖:①金奖占参赛总人数的15%,奖金每人10000元,并颁发奖牌及作品获奖证书一份。②金奖获得者年龄不满45周岁的,另授予“中国传统工艺美术青年大师(宗教泥塑造像)”荣誉证书。3、银奖:银奖占参赛总人数的15%,奖金每人8000元,并颁发奖牌及作品获奖证书一份。4、铜奖:铜奖占参赛总人数的20%,奖金每人6000元,并颁发奖牌及作品获奖证书一份。

十六、评奖办法: 1、评分比例:题材特色30分,造像仪轨 20分,泥塑技巧30分,创意美感20分。 2、评委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全国著名宗教场所住持、具备雕塑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资格者和从事宗教造像艺术研究的知名专家共5人组成。3、颁奖时间:拟于第九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开幕典礼期间举行本项赛事的颁奖仪式。

十七、宣传推介:1、媒体支持:大赛盛况及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广为宣传: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网站及会刊《天工开物》、《雕塑》杂志、中国雕塑网、中国传统雕塑网、中国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福建办事处会刊《艺幜》、《今日工艺》杂志(原《河北雕塑》)、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海峡工艺美术》、湄洲日报、莆田晚报、侨乡时报、《莆田工艺》、仙游今报、工艺江湖网及其他相关媒体网站等。2、展会推介:除以上媒体配合宣传外,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北京首届中国民族民间工艺大展上展示,并将编辑出版《首届中国传统宗教泥塑造像技艺大赛获奖作品集》,制作宣传光盘,在各相关展会上对比赛及获奖选手个人进行展会推介,具体方案由承办方制定实施。

十八、作品权属:获奖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财产权归承办出资方所有,主办方和承办出资方有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次数使用的权利,均不另行付费。

十九、赛埸规则:

1、 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参加比赛,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证书、奖杯、奖牌、奖金得如数缴回。其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得自行负责,概与主承办单位无关,并公告于相关网站。

2、比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可以从缺。

3、赛后组织评委与选手“互动”,评委就获奖作品进行讲评。

4、限入选者本人参赛,不得冒名顶替,须随身佩戴参赛证,统一着比赛服装。

5、参赛期间不得带事先设计好的模型进场。

6、参赛人员需要配合主、承办单位出席记者会或公开行程。

7、现场设置休息区供参赛人员及探视人员会晤。

8、参赛期间,不得串位影响他人创作。

9、参赛期间供应午餐、晚餐及矿泉水。

10、比赛时间每日8:30至17:30。加班的具体时间由承办单位决定。

11、未完成作品经组委会判定“未完成”不予核发奖金。

12、勿于创作场所嬉戏、唱歌、喝酒。

13、未经许可,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区,来宾会晤请于休息区。

14、不准非参赛者代为揑塑或在旁指导,第一次发现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时即取消比赛资格。

15、本赛事系以公开、公平、公正竞技。未尽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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